会议研究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。自2008年起,我市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.74万套(市区4.31万套),其中廉租住房2.88万套(市区5676套),公共租赁住房2.62万套(市区9750套),棚户区改造4.92万套(市区2.67万套)。目前累计竣工保障性住房3.02万套(市区4160套)。会议强调,今后我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。廉租住房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本市户口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问题,力求“应保必保”;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来我市工作的外来人口住房问题,支持各开发区和用工多的大企业投资建设公租住房。今后一律不再建设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。
亿元人民币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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