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北京治疗白癜风要多少钱 http://pf.39.net/bdfyy/前言
年6月25日,一个气候炎热的中午,位于深圳富士康观澜厂区工人宿舍。
23岁的工人陈龙一如往常地结束了休息,上午11时起床,陈龙忽然感觉到有些头晕目眩,胃口全无。
对于这样一种情况,陈龙大概也已经习以为常,不以为意,下午17时,陈龙准备到浴室去冲个凉,然后再去吃饭,没想到的是,刚拧开水龙头,陈龙便忽然倒地不省人事。
随后赶来的人医院,经抢救治疗后,陈龙不幸逝世。
“他是在长期的慢性疲劳中累死的。”
陈氏父母听说自己儿子去世的消息后,悲痛莫名,立即从湖北荆州老家赶往深圳,想要讨一个说法。
一个年轻的、鲜活的生命就此逝去,而他逝世的背后,究竟还有着怎样的后续?
25天加班66小时
富士康是一家大型的电子产品的高新科技企业,自年在中国深圳投资建厂以后,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了30多个科技工业园区,遍布中国西南、东南、东北等地区,并在全球拥有余个子公司可派驻机构。
位列全球五百强。
公司主要以生产经营为主,因此招募了大量的基层员工。
23岁的陈龙,也只不过是工厂中最为普通的工人之一。
按理来说,一个23岁的年轻人,正是精力旺盛的年纪,很难与猝死挂钩,但人们在看到富士康以后,却似乎对这样的事情表示了理解。
陈龙猝死以后,家属通过走访调查得知,从6月1日开始,短短的25天内,从周一至周五每天加班都达到了2个小时,从早上7点一直都要忙到晚上七点,周六更是要加10个小时的班,加班时长累计已经达到了66个小时。
据陈龙的姨妈李萍在后来了解到的情况中介绍,我们大致还原了陈龙去世前24个小时的经历。
年6月24日,陈龙照常上班一天,从上午七点一直到晚上7点下班。
吃完晚饭后,陈龙与女友一起到网吧上网,一直到了晚上11时回家休息。一直睡到了第二天中午11时。
据查询日历可得知,年6月24日为星期五。
后来的事情大家就清楚了,下午17时陈龙感觉气候有些炎热,准备去浴室冲凉,结果拧开水龙头两分钟,他就倒地不省人事,经抢救治疗无效后逝世。
事后经法医鉴定,陈龙为猝死。
家属来到深圳处理孩子的后事,并希望公司能给出一个说法。
陈家人认为,陈龙生前一个月内,加班的时长已经远远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每个月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个小时的规定。
“他是在长期的慢性疲劳中累死的。”
不过更让陈家人感到心寒的是,员工发生猝死事件以后,工厂表现出来的淡漠。
陈家人与富士康沟通后,富士康派出了两名工作人员来协商这件事,可这两名工人不仅是姗姗来迟,而且一进门后居然说了这样一句话:
“来了这么多人啊。”
从事件的发生到工厂的处理方式,随处可见的漫不经心。
陈家人来到深圳以后,富士康只提供了4间住房以及元的生活费,其他也再无任何表示。陈家人与富士康协商不成。并向当地*府求助。
观澜镇劳保、社保等部门工作人员后来也参与到了其中。
陈龙的父母提出工伤赔偿的请求,但当地社保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:
“这需要你们提供证据。”
随后陈家人又找到工厂,希望工厂能够提供陈龙打工期间的上班记录、工资单以及社保等记录。
出乎预料的是,富士康以公司机密为由,拒绝提供陈龙相关的上班记录、工资单以及社保等记录。
陈家人指责富士康冷血,并提出20万元索赔,因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。陈家人在富士康厂区门口拉起了横幅讨要说法。
“存在即是合理?”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:
“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。”
而第四十一条规定为:
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”
第四十三条规定:
“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。”
而《劳动法》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九十条规定:
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,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,由劳动行*部门给予警告,责令改正,并可以处以罚款。”
如果如陈家人所说,陈龙在猝死之前,25天连续加班超过66个小时,那么工厂公司,已经涉嫌违法。
富士康员工陈龙猝死一事,也引起了社会上的轰动。
尤其是富士康作为一家大型的企业,事件更容易发酵。作为一家生产性企业来说,“加班”似乎是一种常态化的表现。
工人对于加班的看待方式,似乎也存在两个极端。
一方面他们希望赚钱后能够有足够多的闲暇时间,休息之余还能够陪伴家人,放松身心,而另外一方面,工人们又想通过加班增加收入,以改变家庭贫困的局面。
富士康的一线员工,大部分都是一些20岁到30岁的年轻人,他们对于加班的态度,似乎更容易接受,无疑他们更加年轻,身体素质相对也很好,他们更需要通过劳动,来改变自己的命运。
“加班挣够了钱,就回家买房子。”
“没技术到哪儿都是苦力,在富士康加班,多出力就是多拿钱。”
有这样想法的不是一个两个,而是很多个,不仅仅是日常加班,节假日加班更是成为众人争抢的香饽饽,而在工厂里,不允许加班是对工人最大的惩罚。
“按照富士康的规定,平时加班费是底薪的1.5倍,周六是2倍,节假日是3倍,加班加多了比工资还高,加班费往往能占到月收入的60%以上。”
许多的人不仅对加班不排斥,甚至还“抢着加班”。
富士康董事长郭台铭也曾在董事会上表示:
“80%到90%的员工都喜欢加班,多赚点钱将来可以回乡买房子。”
当然像富士康这样的大型企业,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