脑蛛网膜出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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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到检察官来电,他怯怯地问司法救助的钱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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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24小时—钱江晚报首席记者肖菁通讯员萧检

老*,湖南人,在杭州萧山打工,去年5月,他遭遇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。

当他陷入困境不得不回老家养伤时,接到一位检察官的电话,主动告诉他按照他的情况兴许可以申请司法救助。老*听完,充满疑惑地问了句:“司法救助的钱需要还吗”。

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司法救助案件,不仅仅因为“跨省”,关键是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打破被动受理申请的常规模式,在办案中发现并主动联系案件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。

3月1日,一张元救助金支票由检察官交到老*儿子的手中。

年5月的一天,老*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在路上,行驶至某路口时,孙某骑着摩托车载着人一头撞了上来。事故发生后,孙某弃车逃逸。

这起事故,老*受伤严重,严重脑挫伤、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,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,肋骨骨折,骨盆多发骨折等,经鉴定已构成重伤二级。

经认定,孙某负事故主要责任。

年12月,公安机关对孙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立案侦查,经萧山区检察院批准,于年1月对孙某批准逮捕。年2月,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
但是,至今孙某没有任何赔偿。老*陷入了困境。

老*家本来就困难,出事后,医院治疗,已花去医药费约30万元,都是社会救助机构垫付的。机构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,老*也只能暂停康复治疗暂时回到家中。

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了解到这些情况后,萧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干警马上打电话给老*,告知司法救助的权利和义务及应提交的材料。电话中,他疑惑地询问“司法救助的钱需要还吗”,办案干警耐心地跟他讲解到“如果你符合司法救治的条件,申请下来的救助金是不需要偿还的,但是首先你要把相关材料提交上来”。

第一次,老*儿子小*邮寄过来的材料并不齐全,因为*家在湖南,为了方便他补交材料,办案干警还主动添加了他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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