脑蛛网膜出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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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大婴儿危在旦夕,高空抛物何时止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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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中科 https://auto.qingdaonews.com/content/2018-06/25/content_20140087.htm

5月11日傍晚,深圳某小区又现高空抛物,一女子抱着6个月大的宝宝在路上行走,突然几瓶东西从天而降,其中有两瓶洗发水(非空瓶),砸中婴儿头部,孩子脸色发紫,浑身颤抖,都哭不出声来,十几秒后,孩子头部迅速肿大起来。

图片上可以清晰地看到,孩子的头部严重变形,经过CT检查,提示患儿有蛛网膜下腔出血、脑挫伤、骨折和头皮血肿的症状。目前孩子出现发热情况,状态虽然相比之前有所好转,但由于目前仍是出血的急性期,后期病情的发展仍有待观察。

事后,由于事发地点监控无法拍到具体掉落地点为几楼,肇事者也拒不承认,无论是有意无意,这么小的孩子因为这件事情,可能要承受一辈子的伤害,扪心自问,肇事者于心何忍?

事实上这也不是偶尔发生的事情,大家应该还记得,年6月13日深圳5岁男孩被高空坠落的窗户砸中身亡;年3月9日孩子被高空坠落苹果砸中头部,生死未卜;许许多多血的教训,却没有唤醒许多人对高空抛物的危险的认知。

须知,就是一个小小的鸡蛋,从20多层的高楼抛下,也是致命的,这几年,高空抛物的事件层出不穷,有人仍苹果,有人仍洗发水,有人扔砖头,有人扔灭火器。这些在20多层的加速下,都会成为致命的武器。

而我国在年11月,最高人民法院印发《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、坠物案件的意见》,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,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,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。

但是在具体的实施上,还是有很大的困难,高空抛物多数是在高楼层,监控在大部分情况下,无法提供具体的肇事者信息。

最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强对这方面法律以及安全隐患,造成的后果的普及和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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