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皇岛耀华玻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
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8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,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:一、通过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耀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:沈阳耀华)
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(下称:耀华工业园)合计持有沈阳耀华52.27%的股权]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并为该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:
沈阳耀华向广东发展银行沈阳支行申请办理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
。董事会同意沈阳耀华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。担保期限
为一年。二、通过关于受让耀华工业园股权的议案。三、通过关于受让耀华玻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(下称:财务公司)股权及对财
务公司现有向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提供20810万元贷款构成的潜在关联交易进
行确认的议案。
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以上有关事项。